导读:在云南成人高考报名期间,打算报考云南师范大学函授、业余学习形式的考生,可查阅本文了解本校面授期间自身财产、人身安全事项;已被录取的在读学员遵照学校规定。
成人高等学历学生面授期间安全协议书
学生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件大事,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既是保证面授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,又是成人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。为了确保成人学生在校期间面授的人身安全,结合我校实际,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:
(一)学生在校面授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遵守学校制度和相关规定,服从管理。
(二)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纪律,按时上课,不迟到,不早退。如果有事不能上课,必须向所在函授站请假。
(三)学生在校面授学习期间禁止吸烟、酸酒,因吸烟、酬酒而发生伤残事故,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。
(四)学生在面授期间注意用火、用电安全,不得违规使用电器。因违规用火、用电引发的安全事故,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。
(五)学生在校面授期间注意个人财产安全,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,因自身原因财物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,由学生自行负责。
(六)学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通安全;面授期间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,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。
(七)学生必须注意人身安全,面授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,由学生自行负责。
(八)学生面授期间,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,如大风、洪水、地震、冰電等灾害或罢工、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,以及失火等意外事故引发的安全问题,与学校和函授站无关。
(九)严禁参加非法聚会和游行示威等活动,严禁散发、张贴、传播影响社会和学校安全稳定的材料、信息,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或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意识形态的内容。如有发生,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。
(十)学生因自身原因,无法理解成人高等教育性质,或因社会中介机构误导所造成的个人损失,与学校和函授站无关。
(十一)学生不按学校规定的学费交纳方式交纳学费,所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(十二)学生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,报考各类国家级、省市级考试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,以各招考部门当年的规定为准,学校不对毕业证书具备的报考资格作任何承诺。
(十三)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,只证明学生的学籍状况,不用作任何报考、报名、办证、优惠减免的依据。
重要提示:本协议适用本校全体面授期间就读的学生。自学生领取本手册,阅读并在回执单上签字后立即生效。